大病保险待遇——居民篇
发布时间:2022-07-25
基本概念
城乡居民因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,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。
筹资标准
大病保险资金从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,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。
保障范围
城乡居民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1.3万元以上,按下述标准再给予报销。
补偿比例
在参保年度内,在本市因急危重症抢救、住院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障范围的医疗费用,年累计达到我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,均按照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档及相应递增比例进行支付,不设封顶线。0万元一5万元(含5万元)部分报销60%;5万元-10万元(含10万元)部分报销65%;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%,并且大病保险基金不设封顶线。